除虫菊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430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4308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6-28
有效期至
2028-06-27
农药名称
除虫菊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蚜虫。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除虫菊素pyrethrins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猕猴桃树叶蝉600-1000倍液喷雾
豇豆蚜虫120-1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低龄若虫盛发期使用,注意均匀施药。2.防治豇豆蚜虫,于豇豆蚜虫发生初期连续喷雾施药2次,间隔5—7天。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如遇雨水需补喷。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源农药。除虫菊素通过与细胞膜上的钠离子通道结合,阻断和干扰神经传导,引起害虫麻痹,从而击倒和杀死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2.该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眼睛,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皮肤粘膜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不能催吐。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闪点为59.5℃,属于易燃液体。易光解,应避光存放。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混放混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