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用本品150~200毫升兑水30公斤稀释均匀,移栽田在插秧后20-30天在杂草2-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一次。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24-72小时内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2、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配制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农作物的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3、稀释药剂需用清水,泥浆水会降低药效。 4、本品用药的最佳温度为15-27度,最佳湿度大于65%,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在极度干旱和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本品,以防产生药害。5、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触杀型具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用于苗期茎叶处理,通过叶片接触而起作用。旱田使用,先通过叶面渗透传导到叶绿体内抑制光合作用。水田使用既能通过叶面渗透又能通过根部吸收,传导到茎叶,强烈阻碍杂草光合作用和 水分代谢,造成营养饥饿,使生理机能失调而致死。本品主要用于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产品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饲料和食物。2、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携带此标签至医院治疗;如误服,对清醒者催吐,然后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装卸时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踩踏;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