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虫螨腈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499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499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8-21
有效期至
2028-08-20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虫螨腈chlorfenapyr19%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甜菜夜蛾9-12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注: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抗生素类和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混配成的杀虫杀螨剂。主要作用于昆虫GABA受体和细胞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对甘蓝甜菜夜蛾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4、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鱼类、水蚤类、藻类毒性高,对赤眼蜂为极高风险性,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