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用药,按推荐的使用剂量兑水量45—60公斤/亩,间隔10天施药1次;稻瘟病:于水稻破口期或发病前进行常规喷雾,可用药2—3次,每次间隔7天左右,兑水量30—40公斤/亩;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2.小麦赤霉病:防治小麦赤霉病在小麦扬花后不能使用,仅允许在扬花前或扬花初期使用,避免扬花后使用本品增加毒素污染的风险;兑水量30—40公斤/亩;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3.柑橘树脂病:于柑橘树树脂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可施药2次,间隔10天左右;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4.玉米大斑病:在病害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按推荐剂量兑水量40—50公斤/亩,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施用1次;玉米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用次数为2次。5.桃树疮痂病:推荐于桃树疮痂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间隔10天施药1次,共施药2次;桃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戊唑醇复配而成,既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稻瘟病、小麦赤霉病、柑橘树脂病、玉米大斑病和桃树疮痂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