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防治叶瘟,发病初期兑水喷雾,喷后7天视病情发展情况酌情再喷一次;防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兑水各喷一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每亩兑水45—60公斤。2.防治平菇细菌性褐斑病,出菇前第一次喷雾施药,间隔7—10天后(发病初期)第二次喷雾施药,最多用药2次,安全间隔期7天。3.防治猕猴桃溃疡病应于猕猴桃摘果后,入冬前进行第1次施药,来年立春后至萌芽前进行第2次施药,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猕猴桃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防治草莓细菌性叶斑病,在发病初期开始用药,可连续用药2次,施药间隔期7天,安全间隔期3天,每亩兑水40—50公斤。5.防治烟草野火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用药3次,每次施药间隔7—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每亩兑水45—60公斤。
产品性能
本品属农用抗菌素类低毒杀菌剂,具有内吸渗透性,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目的。
注意事项
1.大豆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不要将药液污染到杉树(特别是苗)、藕及大豆上,以避免药害发生。2.为保证施药效果,最好使用加压喷雾器喷药。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