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03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039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7-24
有效期至
2028-07-23
农药名称
精甲霜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甲霜灵metalaxyl-M94%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高效内吸双向传导型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它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2]加工本品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抽烟、喝水、吃东西工作后腰用肥皂洗手、洗脸。[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4]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等水源。[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无人体中毒的报道。可服用活性碳催吐。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加锁保存,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可同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