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开始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5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于芒果蓟马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90—120公斤,或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用水量,注意喷雾均匀;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4天;在芒果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豇豆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在芒果、豇豆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触杀作用为主,能够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芒果蓟马、豇豆蓟马。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不适请就医治疗。误服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去医院就诊,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