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49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495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6-28
有效期至
2028-06-27
农药名称
螺虫乙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3-0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 2026年3月2日,增加石榴树介壳虫。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螺虫乙酯spirotetramat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介壳虫5000-7000倍稀释喷雾
石榴树介壳虫4000-6700倍液喷雾
豇豆蓟马20-22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柑橘树介壳虫,于卵孵化盛末期至低龄若虫期施药,兑水喷雾,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40天。2.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60公斤/亩,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不短于7天。3.防治石榴树介壳虫,于低龄若虫发生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8天。4.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螨)剂。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具有内吸性,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可防治柑橘树介壳虫、豇豆蓟马、石榴树介壳虫。
注意事项
1.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期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