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34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341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6-28
有效期至
2028-06-27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80-120克/亩喷雾
观赏菊花蚜虫80-93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每亩药液量50-75L,均匀喷施,重点是棉株上部叶片和花蕾,使药液充分接触虫体。2、观赏菊花蚜虫若虫期用药,防效较好,每亩兑水40-50L。3、按照推荐剂量和施药时间施药,棉花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允许人畜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杀卵作用,还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观赏菊花蚜虫效果显著,且持效性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桑树、茶树上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4、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本品对蜜蜂高毒,应选择适宜的防治时期,需避开(周围)作物开花期施药。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对家蚕有毒,蚕区使用时应特别注意不能污染桑叶和蚕室。对鸟类有毒,应防止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急救措施: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