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推荐亩用水量30—60公斤/亩;本品在芒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在玉米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使用1次。2.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使用,均匀喷雾;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开始施药,施药间隔期为 7—10 天,均匀喷雾;于芒果树蓟马低龄若虫期施药,均匀喷雾;于玉米螟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5—50公斤/亩。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在紫外光照射下易降低药效,请于晴天傍晚施药。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芒果树蓟马、玉米玉米螟。
注意事项
1.施药者应严格按照标签使用说明施药。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2.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3.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