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氟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053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053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6-28
有效期至
2028-06-27
农药名称
三环·氟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环唑epoxiconazole5%
三环唑tricyclazole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60-9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时,可在初见病斑时施药,防治穗颈瘟和穗瘟,最适宜施药期是水稻破口期。视病情隔7-10天再施药一次。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一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产品性能
本品由氟环唑和三环唑混配而成,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杀菌谱广,抑菌独特,安全性好,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效。并且非常适于抗性管理和病害综合治理。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需做好保护措施,戴好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及口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避免吸入雾滴。2.施药期间切勿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封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4.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使用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得他用或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防止胃残余物进入呼吸道。如果病人已昏迷,切勿经口喂入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