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氟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151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1519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4-18
有效期至
2028-04-17
农药名称
三环·氟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土化工(安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环唑epoxiconazole5%
三环唑tricyclazole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75-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病,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第一次施,7-10后施第二次药。2.防治水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期施第一次药,在水稻齐穗期施第二次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0天。
产品性能
本品由氟环唑和三环唑混配而成,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杀菌谱广,抑菌独特,安全性好,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效。并且非常适于抗性管理和病害综合治理。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需做好保护措施,戴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及口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避免吸入雾滴。2、施药期间切勿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封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4、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使用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得他用或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防止胃残余物进入呼吸道。如果病人已昏迷,切勿经口喂入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