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时在发病初期第一次施药,孕穗后期—破口期再次施药。防治水稻穗颈瘟和谷粒瘟时,孕穗后期第一次施药,破口—齐穗期再次施药。2.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环唑和三环唑复配而成的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建议选择与本品作用方式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3.本品不可以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