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纹枯病:于发病初期或始盛期进行施药,连续施药2次,施药间隔期为7—10天。2.水稻稻瘟病:防治叶瘟:在发病初期施药,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施第二次药。防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喷施一次。3.小麦白粉病:在发病前或初期首次施药,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7—10天。4.水稻兑水量35—60公斤/亩,小麦兑水量40—6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5.现配现用,用清水配制。施药时应喷雾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6.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具很好的治疗和保护作用。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对半知菌类、子囊菌门、担子菌门等真菌引起的多种病害具有很好的活性。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病害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