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播后苗前用药,施药时,根据土壤墒情确定兑水量,推荐30—60千克/亩,均匀喷雾。2.干旱气候不利于药效发挥,在土壤墒情较差时,可在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3.防治甜菜田,按推荐剂量播后苗前土壤均匀喷雾。4.防治西瓜田,按推荐剂量,于作物移栽前土壤均匀喷雾。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通过萌发杂草的芽鞘和胚轴吸收而发挥杀草作用。适用于作物播后苗前或移栽前土壤处理,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部分双子叶杂草和一年生莎草科杂草,如稗草、马唐、牛筋草、狗尾草、藜、苋、蓼、鸭趾草、菟丝子、马齿苋、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操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渗手套、口罩或眼镜等劳保用具,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2.本品为封闭除草剂, 整地质量对效果有影响,田间土地平整,没有大的土块、杂草和作物残体,可提高防除效果。3.有机质含量高,黏土壤或干旱情况下,建议采用高剂量,反之采用低剂量。4.移栽作物的移栽深度在3厘米以上,并避免移栽时裸根或根系接触到药土层。用于地膜覆盖作物时,在播种后施药,然后盖膜或在施药后盖膜,然后打孔移栽。5.在低洼地或砂壤土使用时,如遇雨,容易发生淋溶药害,需慎用。6.施药后,立即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溅入眼睛,翻开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通风处。4.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 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