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氧氟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118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1185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3-16
有效期至
2028-03-15
农药名称
乙氧氟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6-0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6月01日,增加大蒜田一年生杂草。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24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蒜田一年生杂草40-50毫升/亩土壤喷雾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0-20毫升/亩药土法
甘蔗田一年生杂草40-50毫升/亩土壤喷雾
针叶苗圃一年生杂草50-8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后5—7天,秧龄30—35天以上、株高20公分以上的大苗移栽田使用。按亩用量兑水200—300毫升配成母液,再与10公斤细土混匀撒施1亩。药后保持水层3—4厘米,并至少维持5—6天。严禁大水淹没水稻心叶,水位切勿高过水稻心叶,如有积水及时排水,应在露水干后施药。日温低于20℃、土温低于15℃时请勿施药。小苗移栽的机插秧田和抛秧田禁用。2.针叶苗圃每亩兑水30—40公斤,于播种覆土后出苗前、杂草尚未萌发出土前,均匀喷雾于土壤表面。施药前土壤表面必须保持湿润。施药后4—6小时内不能遇雨。3.甘蔗田在播后苗前,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土壤喷雾一次。4.在大蒜播后苗前(杂草萌发前)施药,均匀喷雾于土壤表面。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降雨,请勿施药。6.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二苯醚类触杀型除草剂。
注意事项
1.请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本品。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长衣、长裤、鞋并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施药期间不能饮食、吸烟,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用过的包装及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另作他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尽快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者,请就医。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有不适感觉,请就医。3.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4.误服:饮大量水。如误食人员已昏迷,则不要让其服用任何东西。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4.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