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醚菌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0336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0336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1-15
有效期至
2028-01-14
农药名称
吡唑醚菌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1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5月8日,增加火龙果溃疡病。 2024年4月28日,增加山药炭疽病。 2024年11月12日,增加丝瓜炭疽病,向日葵褐斑病,菜薹、芹菜、芦笋尾孢叶斑病。 2025年12月9日,增加无花果锈病、南瓜白粉病、菜薹霜霉病、菠菜霜霉病、芦笋褐斑病。 2026年4月17日,增加石榴树炭疽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唑醚菌酯pyraclostrobin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丝瓜炭疽病25-33毫升/亩喷雾
南瓜白粉病17-33毫升/亩喷雾
向日葵褐斑病30-37.5毫升/亩喷雾
山药炭疽病25-35毫升/亩喷雾
无花果锈病1800-3000倍液喷雾
枸杞白粉病1500-2500倍液喷雾
火龙果溃疡病1500-2000倍液喷雾
石榴树炭疽病1200-2400倍液喷雾
芦笋尾孢叶斑病25-33毫升/亩喷雾
芦笋褐斑病25-33毫升/亩喷雾
芹菜尾孢叶斑病25-33毫升/亩喷雾
苹果树褐斑病5000-6000倍液喷雾
菜薹尾孢叶斑病25-33毫升/亩喷雾
菜薹霜霉病25-33毫升/亩喷雾
菠菜霜霉病25-33毫升/亩喷雾
香蕉叶斑病3000-4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丝瓜炭疽病,于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2.防治向日葵褐斑病,于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3.防治山药炭疽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10天施药1次,兑水量45—6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4.防治枸杞白粉病,于发病初期用药,可用药2次,间隔7天连续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5.防治火龙果溃疡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可用药2次,间隔10—14天连续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6.防治芦笋、芹菜、菜薹尾孢叶斑病,于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7.防治苹果树褐斑病,于发病初期用药,可用药3次,间隔10—15天连续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8.防治香蕉叶斑病,于发病初期用药,可用药3次,间隔7—16天连续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9.防治菠菜、菜薹霜霉病,于发病前或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菠菜兑水量40—45公斤/亩,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菜薹兑水量按当地生产实践用水量,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10.防治芦笋褐斑病,于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11.防治南瓜白粉病,于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12.防治无花果锈病,于发病初期用药,可用药2次,间隔7天连续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13.防治石榴树炭疽病,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可施药3次,间隔10—14天连续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14.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15.大风天或预计施药后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16.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火龙果、山药、丝瓜、向日葵、芹菜、菜薹、芦笋、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不同品种的南瓜、菠菜、无花果,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1.吡唑醚菌酯属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属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2.可用于防治丝瓜炭疽病,向日葵褐斑病,山药炭疽病,枸杞白粉病,火龙果溃疡病,芦笋、芹菜、菜薹尾孢叶斑病,苹果树褐斑病,香蕉叶斑病,菠菜、菜薹霜霉病,芦笋褐斑病,南瓜白粉病,无花果锈病、石榴树炭疽病。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