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生初期进行叶面喷雾处理,每隔10—15天施用一次,连续施用3次。2.防治稻曲病,建议在水稻破口前5—7天进行第一次用药,7—10天后再次施药,连施3次。3.防治金银花白粉病,在白粉病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施药2次,间隔7天。避免采花期用药。4.防小麦锈病,在锈病发病初期施药,兑水量45—50公斤/亩,隔7天再施药,连施2次,防小麦赤霉病,在小麦扬花期施药,兑水量40—75公斤/亩,隔7天再施药,连施2次。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在苹果树和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金银花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及铲除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曲病、苹果树斑点落叶病、银花白粉病、小麦锈病和赤霉病。
注意事项
1.用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吸烟、饮食。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施药后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彻底清洗手和面部以及其它可能接触药液的身体部位。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污染水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