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307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3079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2-20
有效期至
2027-12-19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53-7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孕穗期到抽穗期,稻瘟病发病初期或破口前7天左右,连续使用2次,间隔期为7天左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子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缓解抗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残液不能倒入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身体暴露部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施药时注意劳动保护,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避免热源、明火或火花。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 包装如有渗漏,用吸收材料或土吸收。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