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效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989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989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2-20
有效期至
2027-12-19
农药名称
烯效唑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1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1月21日,增加水稻控制生长。 2026年4月17日,增加花椒树控梢。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效唑uniconazole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控梢1000-1500倍液喷雾
水稻控制生长15-20毫升/亩喷雾
花椒树控梢750-1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柑橘春梢老熟夏梢未抽时施药1次;于水稻分蘖后期(拔节前一周)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于花椒树夏季大枝修剪后,新梢生长至20厘米左右施药,间隔10—17天,连续施药3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柑橘树、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花椒树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花椒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遇干旱等特殊情况,出现树势弱、新梢生长缓慢等情况时,勿连续用药以避免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柑橘树控梢、水稻控制生长、花椒树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宜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农药混用。3.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应严格控制用量和施药时期,避免形成药害。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