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移栽前3—5天,杂草未萌发或萌发初期,即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状态时,直接拌细沙(土)10—15千克/亩,均匀撒施。药后保持田内3—5厘米水层,保水3—5天内只灌不排。 2.插秧时或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以防产生药害。3.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触杀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作用机理主要通过杂草胚芽鞘、幼芽、幼苗或根部吸收药液,可有效防除移栽水稻田稗草、千金子、泽泻、野慈菇、鸭舌草、萤蔺、眼子菜、蟋蟀草、雨久花、节节菜、牛毛毡、鲤肠等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避开对周围蜜蜂、鸟类及天敌的影响。2.施药时均匀周到,精细整地(平整),施药后不宜破坏药层,影响封闭效果。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虾蟹鱼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禁止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使用前应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