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苹果树褐斑病时,于病害发生前期或初期喷雾施药,视病害发生情况,间隔10—14天可再次施药。防治马铃薯早疫病时,于病害发生前期或初期施药,间隔7天可再次施药,兑水量27—50公斤/亩。防治草坪褐斑病时,于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可再次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防治水稻稻曲病时,于水稻破口前5—7天施药,间隔7—10天可再次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防治小麦赤霉病时,在小麦扬花后不能使用,仅允许在扬花前或扬花初期使用,避免扬花后使用本品增加毒素污染的风险。兑水量40—50公斤/亩。防治桃树疮痂病时,于发病初期兑水1—2升/株施药,间隔10天可再施一次药。 2.傍晚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3.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马铃薯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桃树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产品性能
肟菌酯属于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具有杀菌活性的天然抗生素的合成类似物;戊唑醇属于三唑类杀菌剂,是硫醇脱甲基抑制剂,具有内吸性。二者混配用于防治水稻稻曲病、苹果树褐斑病、草坪褐斑病、马铃薯早疫病、小麦赤霉病和桃树疮痂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产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使用本品时要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请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