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育秧盘用药量(制剂量/盘)=用药量(制剂量/亩)÷实际使用盘数/亩。颗粒剂按规定药量在插秧当日或前一天均匀的撒在育秧盘上(请务必撒施均匀,以免因撒施不均匀导致叶片发黄、叶尖枯萎等药害的发生)。2.掸落黏附在叶片上的颗粒后,喷洒适量的水,使颗粒粘附在育秧盘土上,两天内必须插秧。3.如果稻叶是湿的或有露水,先掸落叶片上的露水再进行颗粒剂处理。4.花生播种前用药,将药剂与稀土、肥料等拌匀后开沟撒施,施药后立即覆土。5.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花生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三羧酸循环中琥珀酸去氢酶,导致菌体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花生白绢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避免产生抗性。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