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55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555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0-18
有效期至
2027-10-17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33%。2025年9月25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350-5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每亩用水50升。2.在预计两小时内降雨或大风天气,请勿施药。3.在非耕地上每季最多使用1—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通过植物绿色部位(茎,叶)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抽烟、喝水、吃东西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后5天内不能翻耕、割草、放牧等。4.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5.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宜作茎叶处理,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6.用清水配药,不宜使用浊水或井水,避免降低药效。7.本品不可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请立即喝入水或牛乳稀释药液并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热源及火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