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病害发生前或发生初期施药,小麦白粉病、纹枯病、锈病,间隔7—10天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次;柑橘树炭疽病、梨树黑星病、花生叶斑病、苹果树斑点落叶病、白粉病、褐斑病、锈病,间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3次;玉米大斑病,间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施药2次;小麦兑水量30—50公斤/亩,花生兑水量45—50公斤/亩,玉米兑水量45—6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防治小麦赤霉病,在小麦扬花后不能使用,仅允许在小麦扬花前或扬花初期使用,避免扬花后使用本品增加毒素污染的风险。3.防治玉米南方锈病,于发病前或初期进行喷雾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天左右。兑水45—60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在苹果树、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花生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的混配制剂,通过内吸、渗透、扩散等方式起作用,具有治疗与保护活性。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5.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性,使用时务必穿着长衣、长裤和鞋袜,并佩戴帽子、口罩、手套、护目镜,做好眼部防护,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沐浴、更衣。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