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三氯吡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301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301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0-18
有效期至
2027-10-17
农药名称
草甘·三氯吡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50%
三氯吡氧乙酸triclopyr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00-14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使用。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草甘膦与三氯吡氧乙酸混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对非耕地小飞蓬、牛筋草、节节草、水花生、田旋花、铁芒箕等禾本科及阔叶杂草以及灌木均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严防雾滴飘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田。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报、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4、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5、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使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8、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水产养殖区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9、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不要自行引吐,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和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