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霉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878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878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9-19
有效期至
2027-09-18
农药名称
四霉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15%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5-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5月21日,增加烟草黑胫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霉素tetramycin0.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48-60毫升/亩喷雾
烟草黑胫病60-70毫升/亩喷雾
苹果树腐烂病5-10倍液涂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苹果树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烟草每季最多施药2次。2.本品用于作物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3.防治烟草黑胫病,在发病初期或发病前施药,重点对烟草茎基部进行喷雾处理,间隔7-10天施药1次。4.水稻稻瘟病兑水量40—60公斤/亩,烟草黑胫病兑水量40—50公斤/亩。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四霉素为不吸水链霉菌梧州亚种的发酵代谢产物,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菌丝体的生长,诱导作物抗性并促进作物生长而达到防治目的。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苹果树腐烂病、烟草黑胫病。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2.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本品不宜在阳光直射下喷施,喷施后4小时内遇雨需补施。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疼、恶心、呕吐。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就医。2.眼睛进入: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就医。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顺畅,呼吸困难时及时就医。4.如误服可大量饮用清水催吐或携标签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途中避免挤压、倒置。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4.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