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兑水量30—45公斤,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喷药时药液需润湿杂草茎叶,避免药液滴落,降低药效。2.天气干旱,杂草枯萎,请酌情在推荐剂量范围内使用高剂量。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 ,主要由植物的绿色茎叶吸收,并传导至全株和根部,防治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稗草、狗尾草、牛筋草、马唐、鸭趾草、反枝苋、藜、苣荬菜、播娘蒿、小蓟、香薷、苘麻、苍耳等多种杂草。
注意事项
1.严禁与其他除草剂混用。施药时应注意防止飘移,以免邻近农作物受害。2.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瓶存储,在低温条件下有结晶析出,使用时稍稍加热,使其溶解,不妨碍药效。3.本品配制药液必须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洁软水,用泥水、脏水会降低药效,施药前后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及废水妥善处理,严禁污染河流、池塘和水源,用后的空瓶、器械严禁盛装食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4.施药后5天不可割草、放牧及翻地,以免影响药剂的传导使药效降低,施药后4小时遇大雨需重喷。5.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冲洗。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和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