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844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844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9-19
有效期至
2027-09-18
农药名称
丙环·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环唑propiconazol10%
咪鲜胺prochloraz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曲病60-8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瘟病60-80毫升/亩喷雾
水稻纹枯病6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防治水稻纹枯病、叶瘟于发病初期或发病前期开始施药,防治水稻穗颈瘟和稻曲病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推荐使用有效成分270-360克/公顷(制剂60-80克/亩),喷药间隔7-10天,连续喷药2次。2、大风天,预计2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丙环唑和咪鲜胺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能有效预防和治疗对水稻稻瘟病、水稻稻曲病、水稻纹枯病等病害,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和虾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该药无特殊解药,如误服,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牲畜和火源,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