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使用前需充分摇匀,按推荐剂量兑水40—50公斤/亩叶面均匀喷雾。间隔7—14天使用1次。2.某些苹果树品种对本品敏感,切勿使用;对邻近苹果树的作物喷施时,应避免药剂雾滴飘移。3.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或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及作物长势很弱时,勿使用本品。4.在西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冬枣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和三唑类复配的杀菌剂,用于防治西瓜白粉病、冬枣炭疽病、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助剂混用。2.本品对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更换工作服。3.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 作,采取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 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应诊治。对过敏者采取医疗措施: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