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稻飞虱,直播田和秧田:播种时混肥或混土全田撒施;移栽田:移栽后7—10天混肥或混土全田撒施。施药后须保持一定的土壤墒情以利于有效成分的释放和均匀分布。2.本品用于防治韭蛆,在韭菜收割后或定植期,于韭菜韭蛆幼虫发生初期,按推荐剂量拌细砂撒施,撒施后立即覆土,施药后须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品在韭菜上安全间隔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活性高,具有强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和韭菜韭蛆。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直接撒施在水塘、湖泊、河流等水体中或沼泽湿地。从施药区被雨水冲走的药剂可能对附近的水生生物造成危险。勿在水源处清洗用具或处理剩余药剂,以免造成水质污染。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3.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禁止孕妇、儿童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请严格按标签推荐作用,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头昏、呕吐等)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1.误服: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就医。2.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携此标签就医。3.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携此标签就医。4.皮肤: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携此标签就医。5.医生须知:本产品含有微粒物体(砂土),可能对眼睛造成机械性刺激。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