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264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264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7-19
有效期至
2027-07-18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胺fluazinam5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马铃薯晚疫病27-33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马铃薯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2.于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可施药4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啶胺衍生物,二硝基苯胺类杀菌剂,本品耐雨水冲刷,残效期长。能够抑制感染过程中病原体孢子的萌发、渗透、菌丝的生长和孢子的形成。
注意事项
1.喷药时请将药液均匀地喷雾到植株全部叶片的正反面,以保证药效。2.本品对瓜类作物有药害,瓜田禁止使用,施药时注意不要将药液飘移到瓜田。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3.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施药时穿防护服、戴手套、戴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4.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严重时就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4.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并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并应贮藏于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