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2.选择晴好天气,按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兑水量30—50公斤/亩。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按照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施药,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帽子等安全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完毕及时沐浴更衣。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3.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4.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5.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6.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8.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伤口等部位。
中毒急救措施
误吞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