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种子播种前,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每100千克种子),将种子倒入药液,进行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2.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包衣。3.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4.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5.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6.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精甲霜灵、咯菌腈、嘧菌酯复配而成,杀菌谱广且持效期长,用于种子包衣处理可用于防治棉花立枯病、花生根腐病、玉米茎基腐病、水稻烂秧病以及水稻恶苗病和大豆根腐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面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7.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储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