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78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788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5-09
有效期至
2027-05-08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1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2026年4月17日,标注质量分数。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0-1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兑水量为30—6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植物花期、蜂房、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其抗性。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