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脲·霜霉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392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392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3-09
有效期至
2027-03-08
农药名称
霜脲·霜霉威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霜脲氰cymoxanil14%
霜霉威propamocarb1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马铃薯晚疫病150-18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防治马铃薯晚疫病,在马铃薯晚疫病发病之前或初发期,推荐用本品2250-2700克/公顷,喷施药液量600-900升/公顷,均匀喷雾,根据病害发生严重程度,可连续喷施2-3次,每次间隔7天,可有效控制晚疫病的危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脲类杀菌剂霜脲氰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霜霉威混配而成。霜脲氰是一种具有局部内吸作用的杀菌剂,其作用机制是可抑制孢子萌发,对霜霉科疫霉属、单轴霉属和霜霉属有效。霜霉威可抑制病菌细胞膜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生长、孢子囊的形成和萌发,具有内吸和传导作用。二者混配后具有两种成分的双重特点,具有增效作用,可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和发展。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药剂混用。2.调配药液时需佩戴口罩及手套,不要使药液溅洒在眼睛和皮肤上,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手、脸等裸露部位。3.本品对鱼类和家蚕中等毒性,对赤眼蜂中等风险性。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使用时禁止药液及施药用水流入鱼类等水生生物养殖区等水体,禁止在河塘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禁止在作物花期及天敌赤眼蜂活动区域使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为避免抗性的产生,应与其他杀菌剂交替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勿接触本品。6.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着,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严重时立即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中毒急救:无全身中毒报道。误服后须立即洗胃,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使用后的空瓶或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它用。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