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274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274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2-13
有效期至
2027-02-12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1000-2000倍浸种
蒜薹(贮藏期)灰霉病135-260倍液浸梢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浸种48小时,每隔8小时用木棒搅动1次,浸种在室内常温下进行,避免阳光直射。2、蒜薹采摘入库时,采用浸蘸法处理蒜薹臺梢。 3、最多施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水稻每季最多使用1次;蒜薹安全间隔期为120天,使用1次。
产品性能
咪鲜胺属于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4]应避免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2.如药液接触眼睛,应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3、如误服,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人员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家畜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注意防雨防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