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环·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50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505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1-14
有效期至
2031-11-13
农药名称
氟环·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环唑epoxiconazole8%
咪鲜胺prochloraz3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40-45克/亩喷雾
水稻纹枯病40-4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纹枯病、稻瘟病发病初期,每隔7~10天左右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次左右为宜,注意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环唑与咪鲜胺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氟环唑属三唑类杀菌剂,其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甾醇生物合成中C-14脱甲基化酶,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咪鲜胺为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病菌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效果,具有预防、保护、治疗等多重作用,对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多种病害防效较好。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纹枯病、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水稻安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鱼、蚕、水蚤、藻类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