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烯禾啶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411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411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0-14
有效期至
2031-10-13
农药名称
氟胺·烯禾啶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15%
烯禾啶sethoxydim1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60-8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苗后2-5复叶期,杂草1-5叶期施用,注意喷雾均匀,勿重、勿漏喷。2、本品对玉米、小麦、亚麻和单子叶作物敏感,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1亩=667m2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本品苗后使用,被杂草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
注意事项
1、产品在防除杂草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2、玉米套种大豆时,不可使用本品3、对鱼类有毒,用后剩余的药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对鱼类有毒。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该药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2、该药若被误服,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