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柑橘树上使用,一般掌握在蚜虫发生高峰初期用药,要求喷雾均匀周到。 2.本品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在蚜虫无翅蚜发生初期至盛期施药,药后6~7天防治一次,连续2~3次。 3、本品在使用后6小时内遇雨,等天晴后应补喷一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渗透作用。其速效性好,残留期长。可用于防治柑橘树和十字花科蔬菜蚜虫。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对桑蚕有毒,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药器。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 合剂)。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该原药对眼无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如果药剂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严禁火种。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