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25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256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9-18
有效期至
2031-09-17
农药名称
氟胺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8-0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胺磺隆triflusulfuron-methyl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甜菜田一年生杂草2.7-3.3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甜菜出苗后3—5叶期,本科杂草2—5叶期、阔叶杂草株高3—5厘米,兑水茎叶喷雾施药,推荐每亩兑水量30—50公斤。2.施药时注意药量准确,做到均匀喷洒。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4.因各个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建议使用前请咨询当地植保专家。5.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抑制植物的乙酰乳酸酶合成,阻断侧链氨基酸生物合成,从而影响细胞的分裂和生长。主要被植物的叶吸收并传导至分生组织,部分还可被根吸收。用于防除甜菜田反枝苋、苘麻、稗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