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09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099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8-30
有效期至
2031-08-29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2-0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30-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4天,施药2-3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 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苯氧酰胺类杀菌剂,抑制小柱孢酮脱氢酶的活性,从而抑制稻瘟病菌黑色素形成。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本品对鱼类、大型溞、赤眼蜂毒性高,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严重时立即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中毒急救:本品尚无解毒剂,若误服,应先通过洗胃或引吐来排出摄入的物质,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药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