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09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097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8-30
有效期至
2031-08-29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2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350-55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选择杂草处于生长旺盛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用工农16型背负式喷雾器喷药,并采取低距离喷雾,避免将药液喷到果树上。每季作物最多用一次,本品遇土钝化,配药时一定要用清水,禁止禁用浑浊的河水或者渠道水。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1次。
产品性能
草铵膦是以谷氨酰胺合成酶为靶标酶的有机磷类非传导性灭生除草剂。草铵膦是外消旋体混合物,只有L-PPT具有植物毒性。其靶标酶是谷氨酰胺合成酶。光强、温度和湿度等环境因子对其活性有很大影响。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飘移。 8、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