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045微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045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8-30
有效期至
2031-08-29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1-0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蛴螬1200-160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每亩与15-20公斤细砂土拌匀制成毒土,在蛴螬卵孵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每季使用1次,安全期为收获期。2. 在花生的播种期可沟施或穴施,在花期及扎果期于田间均匀撒施并结合中耕将药剂拌入土层中。3. 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具有一定的缓释作用,持效期较长,对花生蛴螬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胶鞋、长衣长裤和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喝水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2. 本品对水生生物、鸟类、蜜蜂、赤眼蜂和家蚕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4. 空容器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合理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 本品在蔬菜上禁用,且对烟草敏感。7.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中度眼刺激,过度接触可能产生典型的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立即脱掉被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在病人清醒状态下,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送医治疗,可静脉注射阿托品解毒,肟类化合物与阿托品早期联合使用可能有疗效,不要给昏迷者食用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