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进行种子包衣。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5.防治小麦根腐病:按登记用药量,以药浆与种子比为1:50—100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即100公斤种子加水1—2升),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6.防治芝麻枯萎病:按登记用药量,以100公斤种子加水1—1.5公斤比例将药剂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播种后立即覆土。2.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以防止误食中毒,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以免畜禽误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切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到对症治疗。 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