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848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848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7-26
有效期至
2031-07-25
农药名称
双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双草醚bispyribac-sodium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抑制剂,通过抑制植株所必需的氨基酸缬基酸和异白氨的生物合成来阻止细胞分裂,从而使植株停止生长。为广谱除草剂,通过叶和根迅速吸收,并迅速传输到整个植株。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直播田和移栽田一年生和多年生阔叶杂草、稗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生产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护镜、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后洗干净手脸等裸露部位。2、万一失火、泄漏、溢洒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以及干粉状吸附剂进行吸附。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用做他用。4、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储存温度宜在0-30℃,最高50℃。运输时轻搬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