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喷雾均匀。防治水稻稻曲病应于孕穗末期至破口初期开始用药,间隔7—1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防治水稻纹枯病每季最多使用3次。2.建议使用二次稀释法配药,以充分发挥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亩兑水30—45公斤。在金银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在山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每亩兑水50公斤。在桃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在向日葵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每亩兑水40—60公斤。在大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施药2次,每亩兑水30—40公斤。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施药3次,每亩兑水30公斤。在豇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最多施药3次,每亩兑水40—50公斤。在芒果树、石榴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施药3次。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山药、金银花、桃树、向日葵、大蒜、姜、豇豆、芒果树、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醚甲环唑和嘧菌酯混配而成具有内吸性的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金银花白粉病、褐斑病,山药炭疽病、褐斑病,桃树褐斑穿孔病,向日葵黑斑病,大蒜锈病,姜炭疽病,豇豆炭疽病,芒果树炭疽病,石榴树叶斑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