腈菌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680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680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5-20
有效期至
2031-05-19
农药名称
腈菌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腈菌唑myclobutanil96%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灰白色粉末,属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主要对病原菌的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起抑制作用,对子囊菌、担子菌均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容器时,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对于可燃性的废弃包装材料应集中在空旷处焚烧,不可燃的应深埋地下。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和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以吃东西、喝水和吸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3.万一泄露,应隔离泄露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万一着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4. 倒药液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不要在高温、大风的条件下进行操作,以免 药液溅到皮肤。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水田)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轻微刺激作用。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就医。3.如误服饮足量温水,勿自行引吐,就医。4.发生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