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抛秧后5-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前)均匀撒施本品,施药时和施药后5-7天保持田间3-5厘米浅水层,但水不能淹没水稻心叶。
产品性能
本品为药肥混剂,用于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同时具有施肥、促进禾苗返青、分蘖功效。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耙田时须施足基肥,在水稻抛秧后5-7天水稻缓苗后直接均匀撒施本品,施药时和施药后5-7天保持田间3-5厘米水层,但水不能淹没水稻心叶。3、本品用肥料作载体,具有肥料效能,药后10天恢复正常田间肥水管理,适时追施N、P、K肥料,确保高产田的营养需求。4、本品对鱼类有毒,鱼、虾、蟹套养稻田不宜使用,应避免污染河流、湖泊和池塘;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到水生蔬菜田或水体中;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施药时穿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施药期间不能吸烟、饮水、吃东西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干净手脸等;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若不慎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肥皂水清洗干净。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运时严防潮湿及日晒,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