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播种前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后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播种。2.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可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害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突触,可用于防治玉米灰飞虱、水稻蓟马、大豆蚜虫和小麦蚜虫。
注意事项
1.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3.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5.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